各单位、各二级学院:
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校资产处置工作,根据《九江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管理暂行办法》《九江学院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》《九江学院国有资产报废处置实施细则》等相关规定,现就开展2025年固定资产报废处置工作具体通知如下:
一、本次报废申报截至日期:2025年10月17日
二、符合以下条件的,可以提交报废申请
1.已超过使用年限且无法使用的资产,具体见资产管理处网站资产分类使用年限表;
2.未达使用年限,但主要部件严重损坏,无法修复或改造利用的资产;
3.未达使用年限,因事故或其他原因损坏,无法修复或维修成本较高的资产;
4.未达使用年限,因技术落后、能耗高、效率低等原因,国家明令禁止使用或淘汰的资产。
三、固定资产报废工作流程
1.在资产管理处网站下载填写《九江学院国有资产报废(报损)申报表》或在资产综合管理平台自行申报形成该报表,其中单台设备单价在20万元以上的,还须填写《九江学院大型设备报废鉴定报告》;
2.二级学院要按行政办公资产和实验教学资产分开填写;
3.各单位、各二级学院要如实填写需要报废的资产明细,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加盖部门公章后,于10月17日之前交资产管理处资产管理科(只需要交一份),并将电子稿发到845129208@qq.com。独立核算部门拟报废的固定资产还需提交财务处审核。
3.资产管理处将会同技术人员就各单位、各二级学院提交的《九江学院国有资产报废(报损)申报表》逐一进行现场勘察后,形成初步意见后分别提交校长办公会审议、校党委会审定。
4.根据学校审定意见对需报废的固定资产进行处置。
联系人:徐老师,联系电话:8311092。
资产管理处
2025年9月29日